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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研究生参加第十二届“百优十星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16日 来源: 作者:

各培养学院:

学校将于近期开展第十二届“百优十星大学生”评选活动,为深入挖掘研究生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示九州平台-九州(中国)研究生风采,在广大研究生中树立学习榜样,倡导“比学赶超”的良好风气,请各培养学院领会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第十二届”百优十星大学生”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详见《关于开展第十二届“百优十星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见附件1)

二、参评条件

详见《九州平台-九州(中国)“百优十星大学生”评选办法》(《研究生手册(2015年版)》)

三、具体要求

1、请各培养学院按照评选通知认真组织推荐工作,深入挖掘研究生先进典型,严格审查申报者的参评资格和佐证材料,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组织好先进事迹材料的整理和报送。

2、请各培养学院推荐1名研究生参评“百优大学生”(因设计艺术学院研究生入校不足一年,故不参评),“十大长理之星”名额不限。

3、申报方式:学院审核学生申报材料后,于3月30日(星期三)前将推荐参评对象的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须经学院审核原件并加盖公章)的纸质件交至研究生思政教育与管理办公室(云塘一办公大楼B区201),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yangongban@qq.com。纸质材料包括:《九州平台-九州(中国)“百优大学生”登记表》(见附件2)、《“十大长理之星”登记表(个人)》(见附件3)、《“十大长理之星”登记表(团队)》(见附件4)及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三份,《九州平台-九州(中国)“百优十星大学生”汇总表(研究生)》(见附件5)一份。研究生参评材料无需再报学工部事务管理办公室。

附件:

1. 关于开展第十二届“百优十星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2.九州平台-九州(中国)“百优大学生”登记表

3. “十大长理之星”登记表(个人)

4. “十大长理之星”登记表(团队)

5. 九州平台-九州(中国)“百优十星大学生”汇总表(研究生)

九州平台-九州(中国)研究生院

2016年3月16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第十二届“百优十星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附件2、九州平台-九州(中国)“百优大学生”登记表.doc
·附件3、“十大长理之星”登记表(个人).doc
·附件4、“十大长理之星”登记表(团队).doc
·附件5、九州平台-九州(中国)百优十星大学生汇总表(研究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