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院实验室的安全管理,防止实验室里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工作人员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九州平台-九州(中国)实验室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拟进入实验室内学习、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拟进入实验室的教职员工、临聘人员、新入学研究生(含联培研究生)、在校本科学生等。
基本程序
第三条 实验室安全准入的主要目的是增长实验室安全知识、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实验室安全准入应至少包括三个阶段:
(1)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事故讲解: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知识和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时间2~4小时。
(2)自主学习:自主学习实验室安全教育相关的PPT、制度等,完成安全知识的自主学习,时间不少于4小时。
(3)安全考试。考试总时间为1 小时,总分100 分,规定时间内得分超过90分(含)为考试合格。可以进行多次考试,以最高得分计成绩。
适用和实施
第四条 新入职的教工必须完成实验室安全准入的学习和考试,方能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研究生的实验室安全准入考核纳入研究生教育环节,采取学分必修制,经考核成绩合格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第五条 本科生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考试,在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实验室开展课题研究。
第六条 外来人员、临聘人员和联培研究生由实验室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安全教育、学习和考试,具体形式由相关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中心确定并组织实施,培训记录需留存三年。
组织与管理
第七条 各学院负责实验室建设的副院长负责本学院安全准入制度的实施,具体包括:
(1)主讲实验室安全培训;
(2)制订考试计划,确保考试通过率;
(3)督促学院相关教师严格遵守学校规定,不允许无准入资格的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第八条 实验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各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实施情况。
附则
第九条 初上述学院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和准入考试外,所有进入实验室人员需按照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学习、培训和准入考试。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