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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材料学院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

发布者:谭冰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0日 12:16

为充分发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在提高实践教学水平中的作用,结合学院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特制定《材料学院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以更好地规范开放实验室的实验项目开放工作。

一、实验室开放管理总则

实验室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不仅对学生的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都具有重要作用。实验室应当以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开放,增加实验室的开放时间和开放内容,充分发挥实验室资源的效益。

二、开放实验管理规定

1、开放对象

开放实验室的开放对象主要为材料学院的在校学生,同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也针对外院校兄弟单位进行开放使用。

2、开放时间

一般为上午8:30——下午5:00。特殊情况可延迟到21:00。

3、开放实验室开发申请方式

由需要做实验的学生填写《材料学院开放实验室使用申请表》,由实验中心主任审核后,安排相关人员负责开放工作,开放申请人对实验室使用中的安全和卫生负总则。

4、开放实验室清洁卫生管理办法

实验完毕后,开放实验室使用人应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实验台面、地面都要清洁归位,开放实验室管理老师在开放记录表后签名确认后方可离开。

三、开放实验学生守则

1、开放实验实行登记制,学生实验需在所在开放实验室记录本登记实验项目等信息。

2、进入开放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开放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管理,损坏仪器设备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不遵守开放实验室相关制度的学生禁止进入开放实验室进行实验。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九州平台-九州(中国)学生实验守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