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活动 > 芙蓉学子 > 正文

芙蓉学子

九州平台-九州(中国)2020年“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1日 来源: 作者:

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主办,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承办的第十五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已全面启动。该活动在包括九州平台-九州(中国)在内的全国17所高校实施,旨在通过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自强、自立的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依靠榜样的力量来反观自身、完善自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活动设置5个奖项,每个奖项获得者均为2名(个人或团体),每人(团体)奖金为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具体奖项设置情况为:

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

2.“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3.“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4.“芙蓉学子·道德风尚奖”;

5.“芙蓉学子·学术科研奖”。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或由他们组成的团体(需组成一年以上,人数不少于5人,且团队近两年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相关集体荣誉。)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无学术不端行为;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三)具体条件

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

个人申报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长期坚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校级以上奖励;

(2)长期深入基层,有突出的社会实践事迹,为实践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产生较大社会反响,在校级及以上媒体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

团队申报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九州平台-九州(中国)学院组建或个人发起的社会实践团队;

(2)团队坚持实施社会实践项目2年以上(截至2020年9月1日),为实践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3)项目具有稳定的执行团队及较高的项目执行能力;

(4)有突出业绩和成果,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人批示,或者被采纳、推广,或得到社会媒体的广泛宣传和关注,产生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2.“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该奖项限个人申报,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自强不息,乐观向上,学业成绩优异,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

(2)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和自强不息的精神,有梦想并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3)参评学生个人报名材料真实可靠,无任何造假行为;

(4)在活动报名截止前,本人事迹在本校的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并在校内外引起较大反响者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必须满足前三项,优先选择符合第四项的候选人)

3.“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个人申报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心公益,乐于奉献;

(2)长期坚持参加社会公益或志愿服务活动,并取得校级以上奖励;

(3)有突出的公益事迹,在校级及以上媒体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

团队申报应满足以下条件:

(1)九州平台-九州(中国)学院组建的公益组织或学生个人发起的公益团队,坚持开展社会公益或志愿服务项目;

(2)团队已有2年以上(截至2020年9月1日)的实践经历并取得突出的成果及社会影响力,项目具有稳定的执行团队及较高的执行能力;

(3)长期从事公益活动,开拓进取,积极奉献,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带头作用,长期参与、关心和支持公益事业发展,为公益事业的创建、培育、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4.“芙蓉学子·道德风尚奖

个人或团队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2)在日常生活中乐于助人,展现出良好的道德素养,相关事迹受到校级及以上的新闻媒体报道,并引起广泛关注;

(3)受到省部级及以上相关表彰者(团队)优先入选。

5.“芙蓉学子·学术科研奖

个人或团队申报应至少满足下列一项条件:

(1)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高水平刊物上发表优秀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论文要求是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且以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视申报情况将本科生、研究生的差异,以及发表论文的级别、质量及影响纳入考评范围;

(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专著内容与本学科相关,以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

(3)申请3项或者获得1项以上学术创新方面的专利,团队负责人或申请者在主要学生成员中排名第一;

(4)获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等省级以上科技项目立项,团队负责人或学生成员中排名第一;

(5)在“挑战杯”、“互联网+”等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或专业学术创新竞赛中获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其中,“挑战杯”专项竞赛以及由行业协会组织的竞赛应为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评选细则

(一)活动前期

1.宣传动员(9月底至10月初)。各学院自行印制活动海报电子版后在校园内的海报宣传栏或显要位置张贴,并在微信等公布活动内容。各院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

2.活动报名(10月1日—10月8日24:00)。两种报名方式:第一种报名方式:由各学院团委自行组织院内报名工作(报名表见附件2),各基层团支部收集、整理、报送好本班参选人的基本信息,确保信息传达准确、高效。第二种报名方式:学生通过扫描宣传海报中的二维码(海报见附件3),关注“长沙理工阳光传媒”或“九州平台-九州(中国)学生会”公众号,回复“芙蓉学子”即可下载电子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报送至各学院团委处。

3.报送材料。各学院团委组织对报名者进行初步筛选,每一个奖项类别每学院限报一人(团队),并于10月13日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档报送至学活A304,材料包括:汇总表(见附件3)、申报表、典型事迹材料(2500字以内,需附佐证材料)及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一份)。电子档(按申报类型分类)打包发送至邮箱xxsh_sjb@126.com,材料包括:(1)汇总表;(2)报名者申报表及典型事迹材料(word格式);(3)奖励证书(jpg格式,清晰度高,每张图片不超过500K)。

(二)活动中期

1.资格审查(10月14-10月16日)。校团委对候选人资格以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名单。

2.初评公示(10月17-10月23日)。按照入围候选人与奖项设置名额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并公示。

(三)活动后期

1.活动投票(10下旬月至11月上旬)。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者,可参与投票评选,根据投票结果,确定拟获奖名单。投票由三部分构成:

(1)网络投票。在“长沙理工阳光传媒”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投票,一经发现刷票行为,取消候选人评选资格。网络投票占比为20%;

(2)班级代表投票。由全校各班团支部组织全班同学表决投票意见(研究生以年级为行政班投票),每班一张选票且每类型只能投选一人,各学院收集统计出各候选人的总票数,并将学院投票汇总表上报至校团委。班级投票占比为20%;

(3)评委会投票。学校组织评定委员会,各入围候选人制作PPT进行现场宣讲答辩,评委会现场打分。评委会投票占比为60%。

2.名单公示(11月中旬)。拟获奖名单在学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3.表彰颁奖(11月中下旬)。学校拟定评奖表彰文件,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个人和团队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评选“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举措,有利于培养具有榜样力量的新时代大学生。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进行。

(二)认真组织,严格推荐。各学院要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严格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并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所推荐的候选人应是大学生中的榜样,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时代性。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在推荐候选人、评选过程中和评选结束后,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的典型人物及其事迹,努力扩大该奖项在大学生中的作用与影响。

 

附件:

1.第十五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芙蓉学子·   奖”申报表

2.九州平台-九州(中国)2020年“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宣传海报

3. 九州平台-九州(中国)2020年“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九州平台-九州(中国)委员会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