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2021年04月21日 14:04

导读

洞庭湖区湖南部分占全省总面积的15%,既是享誉海内外的“鱼米之乡”,也是长江经济带上的璀璨明珠、湖南的强大增长极。

关于长江经济带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2018年4月,他在洞庭湖区考察时,勉励大家“守护好一江碧水”。

当前,我省正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积极推进洞庭湖区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省委书记杜家毫在多所高校调研时要求加快相关对策研究。为有效破解一系列现实问题,《湖南日报》特约长期致力于洞庭湖保护与治理研究的九州平台-九州(中国)专家学者建言献策。

 

1辩证施策,保护治理好洞庭“母亲湖”

付宏渊

洞庭湖南聚湘、资、沅、澧四水,北接长江,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被誉为“长江之肾”,同时也是三湘儿女的“母亲湖”。保护治理好洞庭湖,既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为保护长江生态安全作出湖南贡献的重要一环,也是湖南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中部崛起主战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保护治理洞庭湖,必须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文化观,集聚各方智慧和力量来强力推进。

做好洞庭湖保护治理是湖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

保护治理洞庭湖是湖南高质量发展战略版图中的重要部分。自2014年国务院批复《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以来,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推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也是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就做好中部崛起工作指出,要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强化环境建设和治理,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绿色发展的美丽中部。把湖区生态资源恢复好、巩固好、保护好,是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首要任务、压倒性任务,也是促进湖南高质量发展、助力中部绿色崛起的关键性任务。

保护治理洞庭湖是提升湖南经济发展质量和后劲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开展洞庭湖保护治理,从根本上仍然是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的模式和做法。要通过实施洞庭湖保护治理,实现湖泊湿地从资源型保护向功能型保护的战略转变,以维系更大空间尺度的总体生态平衡,放大洞庭湖水资源、水生态、水文化等绿色优势和通江达海、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加快构筑特色鲜明、低碳循环的生态产业体系,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从而打造我省新的经济增长极。

保护治理洞庭湖是推动自然资本增值,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举措。洞庭湖区是我省水网最密集、人口密度最高地区,因水旱灾害、生态脆弱带来的民生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加强洞庭湖保护治理,让良好的湖区生态环境成为湖南乃至长江经济带人民生活的增长点,可让洞庭湖这张湖湘名片更加靓丽。洞庭湖保护治理得好不好,关键看人民群众能否得实惠、满不满意。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辩证施策、统筹治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而深刻地回答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规律、发展实质、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建设宗旨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唯物辩证法和自然辩证法的高度统一,是开展洞庭湖保护治理的根本遵循。贯彻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关键在于辩证施策、统筹治理。

一是科学应对江湖关系变化,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应以恢复长江荆南四河与洞庭湖水系联通、增强四水尾闾河道与洞庭湖畅通为目标,构建江河湖畅通、洪水调蓄、枯水调剂、江湖两利的水网体系。大力推进国家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等项目实施,加快湿地生态修复,维护河湖生态功能。严格水域、滩涂、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禁止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水域,调整湖区土地利用结构,进一步扩大生态用地比例。扎实推进基于流域共治、河湖联动的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强化部门协作、监督问责;强化源头控制,减少输入性污染;全面推进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严控各类污染源,大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是扶持培育生态产业,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应充分利用洞庭湖独特的湿地景观和丰富的人文景观,构建多元文化产品体系,着力打造集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文化体验于一体的国际知名湖泊型旅游目的地。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重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加强水、陆、空、港之间的有效衔接,完善现代物流支撑体系,提升物流服务水平。

三是强化问题导向,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应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步伐,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探索建立上中下游、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全面落实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实行入湖河流水质达标断面交接制,建立环境污染追责问责工作机制,倒逼各地各部门提高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紧盯薄弱、对接需求,有针对性地解决困扰湖区群众的血吸虫病防治和供水安全保障这两大民生问题,带动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整体提升。

传承弘扬湖湘文化,促进洞庭湖保护治理。

文化是在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中孕育出来的,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离不开良好自然生态的滋养,优秀文化又可以促进人们珍惜和保护生态环境。

洞庭湖是湖湘文化的重要发源地,湖南和湖湘之“湖”都得名于洞庭湖;从屈原、贾谊到范仲淹,大量历史名人的不朽篇章都与洞庭湖密切相关,历经千年沉淀成为具有浓郁家国情怀特质的湖湘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代以来,洞庭湖区儿女继承湖湘优秀文化传统,人才辈出,灿若星河。

只有传承弘扬好湖湘文化,才能让湖湘儿女知道自己从哪里来、为什么出发,才能激发他们呵护好生态环境的最深层次的内在动力,才能使人们更加尊重自然、敬畏自然,以科学、理性、谦卑的态度去开发和利用自然。要让洞庭湖保护治理和传承弘扬湖湘文化相伴而行,相互促进,让“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的洞庭湖美景和“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文化信条始终相连,激励一代又一代湖湘儿女逐梦向前!

 

2、科学利用砂石资源助推湖区绿色发展

蒋昌波

山水是湖南最靓的名片,生态是湖南最大的资源。千古名篇《岳阳楼记》所描绘的洞庭湖美景“沙鸥翔集,锦鳞游泳;岸芷汀兰,郁郁青青”,承载着湖南人对绿水青山的追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高度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守护好一江碧水”是习近平总书记就湖南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

习近平总书记论述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时深刻指出,“不搞大开发不是不要开发,而是不搞破坏性开发,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湖南河道砂石资源丰富,尤其是洞庭湖区砂石储量大、质量优,一度畅销上海、江苏、浙江乃至东南亚等地。近年来,为保护生态环境,我省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整治洞庭湖区非法无序采砂,取得明显成效。如何在“守护好一江碧水”中探求洞庭湖区砂石资源科学利用之道、助推湖区绿色发展,是新时期湖南必须做好的一大课题。

坚持师法自然,实现洞庭湖砂石资源可持续利用

人类追求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意识自古有之。以“师法自然”为核心理念的工程设计近年来日益受到国内外推崇,得以广泛应用,洞庭湖砂石资源利用亦应如此。

数据显示,三峡工程蓄水运用后的2003~2017年长江松滋口、太平口和藕池口多年平均入洞庭湖沙量为868万吨,湘、资、沅、澧四水多年平均入洞庭湖沙量为1736万吨,除去城陵矶每年的出湖沙量,每年洞庭湖泥沙总补给量约为2272万吨,呈淤积趋势,对洞庭湖防洪和水资源利用较为不利。由此可见,只要坚持每年采砂总量不大于洞庭湖泥沙总补给量原则,同时在可采区选择上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区不冲突,远离湿地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采时间避开鱼类繁殖期,并严格控制采砂机具功率及数量,就可实现师法自然、顺势而为的洞庭湖砂石资源可持续开采。

努力变废为宝,实现洞庭湖综合治理疏浚弃砂再利用

受多种因素共同影响,洞庭湖区水位近年呈下降态势,水面萎缩,枯水期提前,低水位频繁出现,且持续时间不断延长,湖区季节性缺水问题加重,对当地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且使洞庭湖面临极大生态危机,开展湖区综合治理迫在眉睫。

综合对比分析目前国内关于洞庭湖综合治理各种研究成果,实施“深挖湖盆、河道扩挖、松滋建闸、引江补湖、河湖连通、退田还湖”等综合整治工程是较为可行的方案。若这些方案实施,必将有大量的开挖、疏浚弃砂。

近期,长江流域不少地区已开始实施航道疏浚弃砂综合利用,既有利于长江航道维护和生态保护,又可缓解砂石供需矛盾,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是行之有效、一举多得的举措。利用弃砂在上海、江苏等地早有尝试,比如横沙东滩三期和六期、浦东机场外侧滩涂圈围等众多建设项目都是成功案例。因此,我们应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最大限度将砂石资源利用与洞庭湖综合治理相结合,充分利用开挖、疏浚弃砂,实现变废为宝、互利多赢。

加快标准化建设,实现洞庭湖砂石资源低影响利用

近年来,我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取得较大成效,通过严格控制年度砂石开采量、强化采砂现场监管、严格管理涉砂船只及砂石码头、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等工作举措全面规范采砂秩序,河道采砂已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但总体而言,我省采砂作业方式仍较为粗放。另一方面,除2008年颁布的行业标准《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SL423-2008)外,我国还没有颁布有关砂石资源利用、施工、监测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是对基本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标准。我国工程建设标准经过60余年发展,在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提质增效、提升工程建设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此,应加快推进洞庭湖砂石资源利用标准化建设,针对砂石资源利用过程中的勘察、规划、设计、开采、运输、堆存、弃料处理、管理等活动以及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明确技术依据,制定广受认可、可供推广使用的准则,以确保砂石资源利用安全、高质量、有利于环境治理和公众利益,实现最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最佳效率,在填补国内砂石行业标准空白的同时,为洞庭湖砂石资源利用的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和生态化奠定坚实基础。

 

3破解水安全问题还洞庭湖“浩浩汤汤"

胡旭跃

洞庭湖古称云梦泽,《岳阳楼记》描绘其“衔远山,吞长江,浩浩汤汤,横无际涯”,曾号称“八百里洞庭”,自古为五湖之首,是我国水量最大的通江湖泊。由于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洞庭湖经历了由小到大,再由大到小的演变过程,从6000平方公里的浩瀚大湖,萎缩到目前2691平方公里的湖面。

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4月在湖南考察时强调,“绝不容许长江生态环境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上继续恶化下去,一定要给子孙后代留下一条清洁美丽的万里长江”。水资源是洞庭湖的核心与战略资源,是关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中枢。我们必须正确面对并一一破解洞庭湖区域性、季节性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湖泊和湿地萎缩,部分地区水生态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下降等水安全问题,在“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的前提下,着力探索湖区水资源永续利用之道。

强化湖区水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建设美丽洞庭

要以我省“一号工程”湘江保护治理为抓手,加强一湖四水水环境保护力度,维持洞庭湖正常功能。按照“洞庭湖为中心,湘资沅澧为脉络,武陵-雪峰、南岭、罗霄-幕阜山脉为自然屏障”的水战略格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通盘考虑水陆、江湖之间的密切联系,突出重点水源区,明确供水安全保障优先,构建一体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格局。

具体实施方面,一要加强入河、入湖排污口监管。尽快出台有关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技术规范,明确相关标准和要求;二要严格实施入河排污口区域限批。根据水功能区具体情况采取限制审批、暂停审批等措施;三要强化社会保障。尽快推进水系生态补偿工作,建立完善洞庭湖区与水有关的生态补偿法规体系、制度体系和政策调控体系,包括财政转移支付、税收、投资和产业政策等。

充分利用湖区调蓄空间,提升水资源自我保障能力

洞庭湖区降水丰沛、过境水量丰富,是长江最重要的调蓄湖泊。三峡工程运行以来,江湖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长江荆江河段河槽被冲刷加深,松滋、太平、藕池三口口门前长江水位下降,三口入湖径流量大幅减少,洞庭湖枯水期提前并延长,枯水位降低常态化,洞庭湖对长江的调蓄作用减弱。在此背景下,需要充分利用湖区的调蓄空间,增强洞庭湖水资源自我保障能力。

具体实施方面,一要充分利用湖区圩垸、洼地、故河道等资源,在适宜地区新建平原水库、湖心水库及水系联通等水利工程,提高洪水资源化利用率;二要推进区域地下水资源利用可行性研究,同步开展地下水铁、锰等常见超标因子的去除技术研究,以充分利用湖区第四系松散层的巨大调节能力,增强湖区水资源应急保障能力。

推进水利工程系统管理,充分挖掘已有水利工程潜力

目前,洞庭湖区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水利工程体系,但“多龙治水”的局面仍未得到有效改善,湖区水利工程存在管理机制不畅、维护措施不力等问题,亟须建立相关机制进行统一管理,充分挖掘已有水利工程潜力。

具体实施方面,一要强化湖区水利工程统一管理的制度基础,建立有效的跨部门、跨行政区的协调机制,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二要充分研究已有水利工程体系,根据需要适当增建部分配套工程,同时加强水利工程整修维护,最大限度挖掘已有水利工程潜力,提高水资源供给能力;三要制定水系特别是湖区水利工程联合调度规程,在与长江水利委员会充分协调基础上科学调度,以保证生产生活、航运、生态环境所必需的水量和水位。

加强协调管理,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

加大宣传力度,提倡节水优先。全面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考核。根据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细化水资源分配规范,保障水资源分配工作有序进行。

实施洞庭湖区水量调度制度。应制定洞庭湖区水资源调度管理条例,对区域内水资源调度的调度主体、原则、方式以及调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调度程序、有关供水水源联合调度、城市水系调度、生态调度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尽快制定完善湖区水资源调度方案。

强化取水许可,做到量水而行、因水定产,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区域取用水总量的控制现状、建设项目的具体类别、用水效率等情况,对新增取水申请依法依规严格审批。

 

 

4、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魅力大湖文化

周艳红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洞庭湖是一个超越了地理意义且具有湖湘意蕴的文化符号。烟波浩渺的洞庭湖培育了湖湘儿女旷达而包容、守正又灵动的区域人文气质和“心忧天下、敢为人先、百折不挠、兼收并蓄”的湖南精神。洞庭湖区自古就是人杰地灵、物产丰沛的鱼米之乡,到了21世纪,更是集陆水空交通于一体,新型工业、特色农业、物流集散在此完美接驳,为传统的聚湖、山、岛、城之美的大湖文化注入了新时代元素,增添了现代美感。

国务院2014年批复《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时,明确提出要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努力把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成为秀美富饶的大湖经济区。以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探索大湖区域经济发展新模式、保护好大湖生态文明系统、增强大湖文化特殊魅力,已成为新时代三湘儿女的历史使命和重大发展机遇。

高质量推进大湖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认识上必须突出“高站位”。“洞庭天下水,岳阳天下楼”,新时代洞庭湖生态文明建设应立足天下大势、着眼广阔前景、具备深邃内涵。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日益加剧深化,也极大地改变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与条件。在明确“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重大政治责任和时代使命基础上,我们要增强战略定力、创造区域特色,提高大湖区生态文明建设质量。

高质量推进大湖生态文明建设,核心要素中必须突出“水生态”。洞庭湖是长江中下游重要的蓄滞洪区,年均有近2800亿立方米水量流入长江,对维持长江黄金水道、保障长江中下游用水意义重大。大湖生态文明是集湖、河、湿地于一体的综合性水生态文明,“水”是其中的核心要素。洞庭湖生态文明建设应以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为核心,全面提升洞庭湖水资源配置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和防洪减灾能力。湖南省委、省政府2016年起在洞庭湖区持续开展沟渠塘坝清淤、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河湖围网养殖清理、河湖沿岸垃圾清理、工业污染源排查整治等五大行动,并同步实施湿地修复、黑臭水体治理、黑杨清退等环境整治工作,旨在用江河安澜、河湖健康为长江流域经济发展奠定基础支撑;下阶段还将推进“江湖”资源产权制度创新,建立“江湖”生态补偿机制,在环洞庭湖区域落实领导者水生态资源资产价值离任审计制度。只有建立健全以水资源为核心的市场交易制度体系,发挥市场机制在水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才能多头并举,确保一湖碧水映蓝天。

高质量推进大湖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中必须突出“综合协同”。洞庭湖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综合体系,包括经济体系、城镇化体系、文化体系、社会组织体系、制度体系等等,各体系相互关联,必须协同推进,才不至于顾此失彼。今年5月,中共湖南省委通过了《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大力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决议》,再次强调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应协同推进。大湖生态文明建设一是要与大湖经济发展深度对接;二是要与湖南“一带一部”战略定位、湖南一湖四水保护治理全面对接;三是要主动与长江经济带发展对接,拓宽、提升战略平台。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应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农业农村改革、社会民生领域改革上大力创新,带动整个湖南高质量发展、成为中部崛起的强劲板块。

高质量推进大湖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打好文化牌”。大力挖掘洞庭湖区历史文化遗产,发展大湖生态文化产业。洞庭湖区自古就是吸引文化人的圣地,以岳阳为辐射点的湖畔城镇也是中国南北方、腹地与沿海地区各色人等交往、物阜集散交易、文化交融互鉴的重要枢纽地带。大湖生态区的地理优势和文化积淀为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缔造带来了机遇。要在中国文化的当代表达上下功夫,开发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培育数字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环湖打造一批具有洞庭山水特色和湖湘人文历史风味的特色城镇;开办影视基地、创作基地,开展湖区旅游、素质拓展、特色体验等,激发人们创作具有新时代特征的大湖文化精品。要让历史悠久、博大精深的大湖文化回归生活,不断涵养和提升全省人民的文化自信,从而更加坚定地推进大湖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