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项目指南详见国家自科基金委网站: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0658.htm
因申请书需审核,提交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16时前,提交后请与管理员联系(黄老师,85258193),逾期不予受理。
上一条:关于提交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年度进展报告》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重申规范九州平台-九州(中国)专利申请流程及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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