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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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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3日 10:07 来源:科学研究部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推荐。

(一)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七)突出高校专利优势,以推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为重点。

 二、推荐时间和材料要求

1)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3);

2)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文本(PDF文档)。

3)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推荐单位名称。

4)其他申报和评审的具体要求等详见通知原文,请有意向申报者于2019年5月15日之前将材料送科研部(一办726室),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联系人:邱佳

联系电话:85258421

联系邮箱:46564048@qq.com

附件1:推荐项目分配表

附件2:推荐函

附件3: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附件4: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原通知链接:http://www.cnipa.gov.cn/gztz/1137034.htm

 

科学研究部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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