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监考及规范阅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整体安排,本学期即将进入期末考试阶段。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肃考风考纪,提高考试与阅卷工作的规范性,确保考试严格、公正、规范,维护学生基本权益,现就加强期末考试监考及阅卷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考风考纪责任意识
公正公平、诚实守信的考风是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加强考风建设对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稳定教学秩序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把考风建设、严肃考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各学院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制度上保证、工作上落实,采取多种途径提高师生对考风考纪的认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教师、学生,将分别按《九州平台-九州(中国)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长理工大教〔2015〕10号)和《九州平台-九州(中国)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长理工大学〔2019〕32号)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加强诚信考试教育
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班级微信群、QQ群、班会等各种方式和途径,围绕考试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考前向学生宣传学校考试政策规定、考试纪律等,使学生清楚地认识到考试作弊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性,形成不敢作弊、不能作弊、不想作弊的氛围。
三、切实做好监考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监考工作,严肃监考纪律。监考教师应熟知监考流程和要求,严格按监考规定执行。
1.各学院应按照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表,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承担监考任务,对监考人员(特别是有监考资格的新进教职工)进行必要的培训,明确监考工作的流程和具体要求。监考人员应是各学院的教师、教辅、行政人员和学校机关工作人员,除此之外其他人员不具备监考资格。
2.监考人员监考日程排定后,不得随意变动,不得擅自请人代为监考,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在考前1天报学院和教务处备案。
3.监考人员均应按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各学院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核对学生证件,宣读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核对无误后方可考试。
4.除必要的答题工具外,督促考生将书包、书籍、笔记、纸张、电子存储和记忆录放设备、通讯工具等所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清理好并集中存放,彻底清场,不给学生留有犯错误的机会。
5.准时发放试卷,监考人员应督促考生先在答卷上用钢笔或圆珠笔写上班级、姓名、学号等,并与准考证件核对无误。
6.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巡视考场,维持考场秩序;不得擅离监考岗位;不得在考场内使用手机、看书报、聊天、睡觉、听音乐及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除试卷有印刷方面的问题外,不应回答考生有关考试内容的提问。
7.对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苗头的学生要及时警告纠正,使学生不能做出违纪违规的行为;发现学生违纪,应中止该学生考试,收回试卷,保留作弊证据并做好记录,报学校考务工作人员处理。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若发现监考人员有违反监考纪律的情况,将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8.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考试结束时,督促考生按时交卷,并维持好考场秩序,认真清点试卷,回收空白卷及草稿纸,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将试卷袋送交开考学院。
四、提高阅卷规范性
各学院应严格落实阅卷、核分、复核的责任要求,强调阅卷严肃性和重要性,保证阅卷规范性和准确性,确保考试的公平和公正。同一课程的不同教学班评分标准应由课程组统一研究确定,大面积基础课应采用流水阅卷。试卷评阅过程的要求如下(具体参考附件4:九州平台-九州(中国)学生考卷批阅模式):
1.必须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批阅试卷,不得用铅笔或其他颜色的笔批阅试卷。
2.试卷批阅中各小题批阅统一采用“减分法”,批阅过的试题要有“√”或“×”,不得无任何批阅标记。
3.每道大题得分在大题序号左侧用红色圆圈标记。
4.试卷批阅要严格执行评分标准,评分公正,每道题不同学生的试卷出现同样错误时,扣分要一致,不得任意加分或减分。
5.每道题的总得分登记在试卷第一页的得分栏中,批阅人需签名。
6.试卷批阅过程中,如果有已标注的分数需要改动,改动人要在每一个改动处签字。
7.试卷分析统一采用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中提供的模板,试卷情况分析、改进措施不能过于简单,要有针对性且符合OBE教育理念,建议不能低于150字。
五、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期末考试期间,在试卷收发、保管、归档等各个环节上,各学院要切实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如果发生试卷泄密,学校将按规定从严处理。
近年来,学校在巡考及各类教学检查中发现,考试期间监考教师迟到、监考过程中查看手机、阅卷不规范问题等现象时有发生。学院作为严肃考风考纪的主体责任单位,请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监考培训及阅卷培训工作,扎实做好巡考工作,认真检查监考人员履职到位情况和考场纪律情况,维护考场的正常秩序。
学校将在本学期考试期间加强巡考工作,如发现违反考试纪律及阅卷中的严重问题,将按照学校相关办法严肃处理。
附件:1.九州平台-九州(中国)考试(查)监考人员守则
2.九州平台-九州(中国)学生课程考试(查)考场规则
3.九州平台-九州(中国)校内课程考试(查)的笔试考场操作
规程
4.九州平台-九州(中国)学生考卷批阅模式
教务处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