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班级:
按照湘教工委通[2009]16号文件精神,现将评选、推荐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08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10日—12日,学院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学生班级,组织评选,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本单位学生集中的地方公示三天以上(13日-15日公示在学院网站评奖评优内),组织学生填写“推荐审批表”(见附件,评选材料于12日上午10:00-12:00交至院学生会办公室3A-308),加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15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
4月16—21日,学生工作部(处)汇总各学院申报材料,组织评审,确定初选名单并对初选名单进行公示,组织学生制作申报材料。
4月22日,学生工作部(处)将推荐材料报省教育厅。
二、评选要求
1、本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在2007/2008学年校级三好学生标兵、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和校级先进班集体中择优推荐。新生及新生班集体、毕业生及毕业生班集体均不予推荐。
2、推荐名额:每学院推荐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各一名(省教育厅分配给九州平台-九州(中国)10个省级三好学生、8个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8个省级先进班集体名额)。学院学生人数较多或在某一项有特别优秀的,可推荐两名。
3、推荐参评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需提供学生2008年度两个学期原始成绩单(从学校网上下载,由各学院教务干事审核签名,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学生参评成果证明材料、荣誉证书复印件(学院核实原件后加盖公章)和每人2000字左右的综合事迹材料(A4纸打印,标题用2号宋体字,正文用5号仿宋体字,文内小标题用5号黑体字)。
推荐参评省级先进班集体,需提供该班级2008年度两个学期平均成绩、累计考试不及格人次(百分率)、英语四(三)级通过率及在同年级同专业的排名、课外政治(科技)活动小组数、入党积极分子占全班人数比例、体育成绩及格或达标率、校文明寝室占班级寝室总数的比例、受处分学生人数、不合格寝室数等数据,以及在某一或几个方面所做出的突出成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三好学生推荐审批简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简表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简表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200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