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清明节放假调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21 点击数:

关于2024年清明节放假调休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清明节44日(星期四)至6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7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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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清明节放假期间上课安排的通知

校属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清明节放假通知,现将相关本科教学任务调整通知如下:

1.44日(星期四)停课;

2.45日(星期五)的所有教学任务(含课堂教学、实验、实践教学和考试)调整至47日(星期日)进行;

3.46日(星期六)的所有教学任务照常进行。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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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清明节在即,为确保假期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现就做好清明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学生放假前,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召开班会,传达学校放假通知,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强调宿舍消防安全、出行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谨防电信诈骗、防溺水等,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与处置能力。

二、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强化纪律意识,遵守校纪校规,加强在校学生管理,鼓励学生留校学习,减少不必要外出。

三、本科生确需假期离校的,须按照学生日常管理有关要求履行好请假手续,返校时及时销假。本科生通过“学习通”APP“九州平台-九州(中国)智慧学工”下“离校申请”模块,研究生通过“钉钉”APP中“请假申请”模块,如实填报离校信息,由各学院进行审批。本科生返校后须通过“返校登记”模块及时进行销假。本科学生离校申请提交时间为202441日—4312时。研究生请销假按照研究生院规定执行。

四、年级辅导员应与所负责年级请假外出的学生及家长保持沟通,准确掌握学生假期去向,把握思想动态,放假结束日当晚及时检查学生返校情况。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联系,详细掌握未按时返校学生情况,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要发挥学生骨干和信息员的作用,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收集。

五、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安排好辅导员假期值班。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能离开长沙市,并保持手机畅通。

六、值班电话

学生工作部值班电话:85258157

研究生院值班电话:85258361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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