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面试小组和候考QQ群
根据学院学科方向成立10个面试小组,面试专家组由学院选拔政治素养及业务能力突出的导师组成,各小组设组长1名,成员4-5名,其中,由一名成员兼小组秘书,另设组长助理一名。面试前,学院举行面试小组工作会议,统一面试评分标准,强调面试纪律,力求做到公平公正。
学院根据复试考生报考的学科方向进行随机分组,把考生分成10个小组,并建立10个候考QQ群,安排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考生候考QQ群的管理,帮助考生顺利完成从候考到面试考场的衔接工作。
二、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2020年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面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选用学信网开发的“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面试时间为5月12日至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面试地点为云塘校区综合教学楼各教室。
原则上考生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远程网络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如有困难,无法自行准备考场条件,应及时向学院说明情况,根据学院建议解决问题。
三、面试所需的软硬件准备及测试
请考生提前备妥网络远程面试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正式面试前应按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测试,如考生未进行测试,导致正式面试时出现相关问题,由考生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需要提前准备的设备和场所要求如下:
1、考生一般需要按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请提前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1部手机+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另一个从考生侧后方成45°拍摄用于监控复试场所。
2、考生请使用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建议同时开通热点,不能使用局域网,保证手机电量充足。
3、考生要选择独立的复试房间,现场保持安静和光线明亮。
4、复试过程中,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
四、参加远程面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能携带进入网络考场,如有利用其他方式(如提词板等)进行舞弊的,将取消该生面试资格。
五、网络远程面试考场规则
1、考生在规定的面试时间前30分钟进入候考QQ群,与群内负责候考工作的老师进行QQ视频,主动出示其身份证和准考证,以核实其真实身份。
2、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指定面试系统,考生面试时,不能说出自己的姓名,但要告诉考官自己的复试专业和面试序号。
3、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面试。整个面试过程中,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入,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干扰声音。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4、面试过程中,考生应正对“主机位”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面部在“主机位”画面中清晰可见,保证音像设备全程打开。“辅机位”须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5、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学院面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面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6、面试期间若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不能维持正常面试;或在面试中遇网络中断,3分钟内不能联网再次进入考场,由秘书联系考生顺延到本组最后一位进行补考。
六、面试流程及考核内容:
面试流程:考生自述、老师提问、考生回答
考生自述中要求考生进行自我介绍(自我介绍不能说出自己的姓名,但要告诉考官自己的面试编号),自我介绍时间为5分钟,其中英语部分时间不超过2分钟,内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成绩、专业特长、兴趣爱好、未来规划、专业方向等。
面试小组成员对每位考生提3-4个问题(其中包括一个英语提问),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问及考生回答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
面试小组成员分别对每位考生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英语听说能力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占90分,英语听说能力占10分。考生面试成绩取面试小组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
考核内容:
1、专业能力: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B、全面考核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C、外语听说能力;D、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B、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D、人文素质;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英语听说能力:综合考核英语的听说表达能力。
七、其他注意事项
1、面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面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须自觉履行保密义务,面试中禁止录音、录像、直播、录屏和投屏,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面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2、凡在面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根据学校安排,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