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字〔2009〕4号
各学院(部):
根据《九州平台-九州(中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各“质量工程”项目均需制定建设具体规划和经费使用预算,经项目组成员集体讨论通过,项目所在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报质量工程办公室和计划财务处备案。项目验收时,学校将对照项目建设规划和经费预算,进行项目验收和经费决算。
为此,请各学院(部)组织2007年以来立项建设的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做好建设规划和经费预算。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省(部)及以上或项目经费5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设规划和经费预算进行审查。
各学院(部)建设规划和经费预算纸质件请于3月5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交者或专家审查未获通过者,学校将冻结经费资助。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5258565.
教务处
200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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